易思龄惊讶,可是很多肉做熟了会丧失风味,譬如上等的和牛,三分熟是最好的。

她转了转眼珠,看见谢浔之面前那份又老又柴的七分熟和牛,忽然说:“谢浔之,是不是你比较土,不接受有些肉可以吃生的?”

谢浔之实在是有些心梗,幸好这个厨师听不懂中文,没有丢脸丢到海边小国。

他慢条斯理地放下刀叉,看着易思龄,“我只喜欢吃一种鲜美的生肉。”

“哪种?”易思龄好奇,嘟囔着说,“好东西你也不分享一下。小气。”

“昭昭的每一个部位,我都喜欢生吃。”谢浔之温文尔雅地说。

“…………”

这男人!在天上说话就这样不顾忌了吗!

易思龄还夹着一块金枪鱼,筷子不稳,鱼肉重新掉在碗里,脸上的红晕逐渐蔓延开来,她想到了昨晚,被他翻来覆去品尝,从唇到唇,从齿到珠。

谢浔之替她把这块鱼肉夹起来,沾了几滴酱油和山葵酱,拿手托着底下,喂到她嘴边,“所以我不土。”

易思龄剜他一眼,还是咬了一小口,油脂丰厚的金枪鱼大腹在唇齿里化开。

大腹是蓝鳍金枪鱼最肥美的部位,一般客人吃两到三片就会觉得油腻,所以不能多吃,日料店里,往往一小块能卖到大几百。

刺身的大小适中,但易思龄吃饭很做作,就是爱一小口一小口磨蹭,以至于这么小而厚实的一片,她也要分两口吃。谢浔之看着那一半剩下的鱼肉,沉默几秒后,送进自己嘴里。

他说他从不吃生肉,但又把她吃过的吃了,易思龄总觉得他不怀好意,唇瓣撅了下。

谢浔之吃得很慢,似乎在感受着来这块自太平洋的极品食材的美味,吞下去后,他温和地注视易思龄,发表评价:“比不上昭昭。”

不论是味道,甜度,嫩度,亦或汁水含量,食物与觅食者之间的互动性,都差远了。昭昭会越吃越水润,流淌泛滥的蜜泽,淹没他的味觉和嗅觉。

他尝过那样好的滋味,以至于世间一切饕餮美食都沦为嚼蜡。

易思龄羞愤地搁下筷子,这饭是吃不了了!

接下来的时间要难熬很多。十个小时的长途飞行,若是睡一觉也就熬过去,但易思龄白日睡太久,早就睡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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